2021年2月15日 星期一

 

「耶和華以勒」≠ 神的名字、應許或保證

 

亞伯拉罕把地方起名為「耶和華以勒」(יִרְאֶה יְהוָה;創二十二14亞伯拉罕給那地方起名叫耶和華以勒,直到今日人還說:在耶和華的山上必有預備。」),主要是回應他之前對以撒的說話:「神必自己『預備』作燔祭的羊羔」(אֱלֹהִים יִרְאֶה־לּוֹ הַשֶּׂה לְעֹלָה;創二十二8)。因為兩者動詞都用上相同的字根和字幹(יִרְאֶה),加上亞伯蘭經驗了神「預備」了他意想不到的公羊,給他做祭牲,「代替了他的兒子」(創二十二13)。

問題是這動詞的字根(ראה)從沒有「預備」的意思!這字根在希伯來聖經出現千多次,絕大多數常見的意思是「看」(創一4),也有「注意」(賽二十八4)、「鑒察」(創三十九23;出四31),也有平行「知道」(利五1;賽六9),這都與「看」的意思相關。另外也有「揀選」(創四十一33;申十二13,三十三21)的意思。可是卻從未有這樣「預備」的用法。因此,「神必自己『預備』(יִרְאֶה)作燔祭的羊羔」,應該理解作「看着」或「揀選」。《七十士譯本》也同樣翻譯為「看」(ὄψεται)的意思。否則,若是用上「預備」,加上亞伯拉罕的起名,一是他一早知道神「預備」了其他祭牲,結果真的如此,於是就為這地方起名作紀念,變相只能理解他要殺以撒只是裝模作樣出來?一是他指神「預備」了以撒,後來發現另有公羊,於是他起名「耶和華預備」,結果變成理解亞伯拉罕起名紀念自己理解錯祭牲的事蹟?

「耶和華以勒」接着的解釋是「直到今日人還說:在耶和華的山上必有預備」。這裏「在耶和華的山上必有預備」(בְּהַר יְהוָה יֵרָאֶה)與「耶和華以勒」(יִרְאֶה יְהוָה)有兩樣不同之處:

·「預備」由主動式(Qalיִרְאֶה)轉為被動式(Niphalיֵרָאֶה),同是來自相同的字根「看」(ראה)。

·   主語由「耶和華」,轉為第三人稱陽性單數(他/它)。英文譯本多半把主語理解作「它」(“it”),是指「羊羔」或泛指其他東西,也就是說在耶和華的山上,公羊被預備好了。中文譯本「在耶和華的山上必有預備」就缺少明確的主語,可能就是為了避免問題的出現。

 

 按故事的內容來說,「耶和華的山」早期可以指西乃山,後來就形容為神聖所的地方(詩二十四3;賽三十29),神吩咐亞伯拉罕到摩利亞地其中一個山上獻以撒,根據代下三1,耶路撒冷的聖殿就是在摩利亞山上。加上文中有「直到今日」的句語,而所指的應該是比亞伯拉罕較後期的時間。因此,按譯本的理解,應該是指「公羊被預備」。

若按語文來看,「在耶和華的山上必有預備」,最直接的「他」就是指神,加上動詞又沒有「預備」的意思,因此直譯理應是「在耶和華的山上,祂被看見」。這配合起名的「耶和華看見」(以勒)。「被看見」其實就是「顯現」(創十二7;撒上三21)的意思  ,即是神在山上顯現。《七十士譯本》的翻譯也支持這種看法(Ἐν τῷ ὄρει κύριος ὤφθη)。神向人顯現並不罕有,例如亞伯拉罕(創十二7)、摩西(出三16)、撒母耳(撒上三21)、「所羅門」(王上九2)、以利亞(王上十八15),神的榮光也可在會幕中向以色列人顯現(出十六10;利九6,十六2)。全部都是用上相同的字根(ראה)和字幹(Niphal),全部都理解作「顯現」,全無「預備」的意思,按那些經文的內容也不能有此理解。  

猶太傳統就指出這句經文的意思,是指耶和華在耶路撒冷的聖殿顯現(賽二3;彌四2;《他勒目.論祝福》;《他勒目.論田角》)。他爾根譯作פלחנא לארע,就是「宗教禮儀之地」的意思,把摩利亞(הַמֹּרִיָּה)理解作來自מור字根(「沒藥」),用作宗教儀式的香料。

《他勒目.論節日獻祭》中更清晰地闡釋「耶和華『以勒』」和「耶和華『顯現』」的關係。裡面有教導說瞎眼的人可以免除到聖殿的責任,其中的理由就是按照「看見」(יִרְאֶה)和「被看見」(יֵרָאֶה)這兩個字詞的原則。拉比教導說一般人雙眼都有正常視力,正好像神一樣。神用眼看朝聖者,也會被朝聖者看見;神是會向他們顯現的。朝聖者在聖殿與神的關係也是這樣:人在神面前讓祂看見,自己也能看見神。因瞎眼的人很不幸,不能夠這樣做,所以他們可以不用到那裡朝聖。這個例子正好是對創世記二十二章14節的字根(ראה)的理解方向,就是「看見」和「顯現」的意思,而不是一般所理解的「預備」。

信徒時常都想經驗神,若不願行在神的心意中,又如何可以經驗呢?神會試驗義人,像對亞伯拉罕一樣,測試他是相信神,還是相信神的賜福。神剛對他說從撒拉而出的以撒才算是他的後裔,跟着就對亞伯拉罕提出考驗,能否因神的吩咐而放棄他一貫以來領受神賜福的應許。當我們受試驗的時候,神是看著的。經過試驗後,便可以經驗神的「顯現」了。這正是捉緊神的有效方法。約伯經過神的試驗後,才能指出「我從前風聞有你,現在親眼看見你」(伯四十二5)。

因此猶太拉比教導面對困境時,第一步是否由於作惡得罪神而受到神的管教。若沒有的話,就思考自己是否有些事是應該做而沒有去做,神藉着錯處來提醒。若沒有的話,拉比就教導安然在困境當中,這是來自神愛的試驗,目的是使人知道自己的真實情況。這樣才有資格說自己經歷神的「顯現」,可以「親眼看見神」了。

值得注意,亞伯拉罕經驗神後,替那地方起名為「耶和華以勒」,只是地方名稱,根本並不是神的名字。信徒自己把地名扭曲為神的名字,加上又強解作「必有預備」,最後又竟當作神對自己的應許,變成無錢、失業,找尋伴侶……任何有需要的情況下都自以為是神對自己的保證。有時信徒經驗不到神,甚至乎自討苦吃,有時真的不能怪甚麼,當然以自己的無知來責怪神的話,神還可以有甚麼反應呢?

2018年10月8日 星期一

就近日中國落實宗教政策及基督教會被嚴厲取諦有感:預備為主受苦!

這不是一篇甚麼學術文章。只不過是一個行將登六的老爺子的一點反省罷了。

這幾年基督教會所面對的狀況,並不是偶然的!為何這樣說呢?自一九四九年,中國變天,由信奉共產主義無神論的中國共產黨執政掌權。初期,絕大部份國人(包括基督徒)對新政權抱有憧景,期望明天會更好(不論是國計民生,甚或是宗教信仰上)。但歷史告訴我們:無神論的共產政權是絕對不可能容讓任何宗教信仰存活下去的。這是它的基本信念!所以,甚麼「宗教信仰自由」,都是糖衣毒藥,都是謊言!

由過去直到現在,中國的基督徒在這個無神政權的管治下受苦、受害、受迫逼。雖然,他們知道他們的理是在神哪裡,他們坦然去面對,但他們不再啞忍,而是勇敢地公開指斥不義,道出政權的虚偽!讓國人看清楚它的真面目。他們很清楚跟隨耶穌是甚麼意思!您清楚嗎?

耶穌在《路加福音九章23-27節》(《新漢語譯本》)清清楚楚告訴門徒:『23 耶穌又對大家說:「如果有人要跟從我,就應當捨己,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。 24 凡是要救自己生命的,必喪失生命;凡是為我喪失生命的,他必救自己的生命。 25 人就算賺得全世界,卻喪失自己,或賠上自己,有甚麼好處呢? 26 因為凡是以我和我的話為恥的,人子在他和父並眾聖天使的榮耀裏降臨時,也必以那人為恥。 27 我實在告訴你們,站在這裏的人,有的還沒有嘗到死亡的滋味,就看見神的國了。」』
保羅在《提摩太後書三章12-13節》(《新漢語譯本》)已經明言:「12 其實,所有立志在基督耶穌裏敬虔生活的人,都將要遭受迫害; 13 再者,惡人和騙子卻會越來越壞,既欺騙人,也被人欺騙。」

跟隨耶穌,作祂的門徒,就是要進窄門、走窄路,預備受苦,甚至受死!您預備好未?請好好認真趕緊去預備……受苦、受死!

《使徒行傳十七章10 -12節》中的庇哩亞猶太人尋求真理的認真態度,絕對值得我們借鑑:「10 弟兄們當夜立即送保羅和西拉往庇哩亞去。兩人到了,就進入猶太人的會堂。 11 這些人比帖撒羅尼迦的人開明,熱切接受這道,天天查考聖經,要看看這些事是不是如此。 12 這樣,他們當中有許多人相信了,也有尊貴的希臘婦女,男子也有不少。」

認真去「查考聖經,要看看這些事是不是如此」。這樣,就算面對迫逼,您必然能至死忠於主!

共勉!!

2017年10月14日 星期六

不自由,毋寧死!

靈修資料:第七週

主題:信徒生命之屬靈自由、中立態度、原則及基礎。

人之受造目的乃為讚頌、尊敬、事奉我們的創造主,由此成聖自己的靈魂。
地面上的事事物物皆為人而造,要助他達成他受造的目的。
從此可見,人取用世物皆因它們能襄助他達到受造之目的,人捨棄世物皆因它們阻礙他達至目的。
因此,我們對一切受造物,在自由選擇的權利下,必須保持中立的態度。以致我們並不重視健康甚於疾病;重視財富甚於貧困;重視尊榮甚於屈辱;重視長壽甚於短命。其他一切,亦莫不如此。
總之,我們所願欲、所挑選的是更能引我們達到受造目的之事物。

祈求恩典:我㝷求雙重光照的恩典—
1)    充份了解體會「原則」對自己的意思
2)   深深的信念:神用復活主的大能呼召我進入自由(對神的信心)

默想內容:重複多次閱讀反省「原則」之每一句—「它們是甚麼意思?」; 「我  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明白了多少?」;「在我生命中應用如何?」—向神禱告、對話。
1.
重覆「原則」
再讓聖靈省察自己信心之地步
2.
可參考的經文
1:15-23
15:1-8, 16-17
11:8-10, 12, 17-19

反省筆記:
        反省不單是思想、意見,也包括你心中的反應,諸如:懼怕、抗拒、悶、消沉無力、被感動、有平安、擾亂、分心⋯⋯等等。
        問問自己——
1.     整段與神傾談的時間中,我內心經歷了些甚麼?
2.     甚麼最刺激我呢?是經文中那一部份?或是靈修過程中的某一部份?
3.     我對我內心的回應、反應,有甚麼感受?
4.     神光照了我些甚麼呢?
5.    在和祂共處的過程中,我得著了些甚麼呢?有甚麼重點是我要再用時間去進深的呢?
6.    有甚麼領受可供應用呢?及我願意應用那些亮光在我日常生活中的甚麼地方呢?

2017年8月3日 星期四

能拿能放!

他,是一位慈祥的長輩,親切的上司,敬神愛靈魂的屬靈前輩⋯⋯

他是三位我敬佩的牧者之一!

我有幸在三十多年前跟他在「世界華人福音事工聯絡中心」事奉,從他身上學愛神、學事奉、學氣量⋯⋯

他具有前瞻性的先知眼光,而且有國度性的胸懷、不戀棧名位。例如:他在1961年創立「中國信徒佈道會」、1976年發起「華福運動」、1990年倡導「主後2000福音遍傳運動」,如今都一一交棒了。除非新接任人請教,他是絕不會插手的。

「大丈夫要能拿能放。能拿還容易,能放卻不容易。」

他說到做到!今年年中,他按著神的心意光榮結束了他一手創辦的「大使命中心」。

他,就是已逾九十歲的王永信牧師,一位在神國裡表裡如一、大度的真君子!

願神保護你的身體,醫治你的腎病,阿們!

2017年7月27日 星期四

您自由嗎?


靈修資料:第六週

主題:信徒生命之原則及基礎

人之受造目的乃為讚頌、尊敬、事奉我們的創造主,由此成聖自己的靈魂。
地面上的事事物物皆為人而造,要助他達成他受造的目的。
從此可見,人取用世物皆因它們能襄助他達到受造之目的,人捨棄世物皆因它們阻礙他達至目的。
因此,我們對一切受造物,在自由選擇的權利下,必須保持中立的態度。以致我們並不重視健康甚於疾病;重視財富甚於貧困;重視尊榮甚於屈辱;重視長壽甚於短命。其他一切,亦莫不如此。
總之,我們所願欲、所挑選的是更能引我們達到受造目的之事物。

祈求恩典:我㝷求雙重光照的恩典—
1)    充份了解體會「原則」對自己的意思
2)    深深的信念:神用復活主的大能呼召我進入自由(對神的信心)

默想內容:重複多次閱讀反省「原則」之每一句—「它們是甚麼意思?」;「我   
默想內容:明白了多少?」;「在我生命中應用如何?」—向神禱告、對話。
1.
「原則」的第一部份:第一、二段
受造物,何解?其他事物?甚麼其他事物在神與我中間?列舉出來。
讀:耶17:5-11
2.
「原則」的中間部份:第三段
在我的經驗中,甚麼受造物是有用,甚麼是沒有幫助我達到最終之目的?甚麼被造物—佔有物?工作?別人的稱許?天份?衣物?生活方式?常影響我作自由的決定?
讀:腓3:7-16
3.
「原則」的最後部份:第四、五段
怎樣才能「中立」?怎樣才可以不重視那些我認為好的事物?若我全然開放,有甚麼是我需要放下?我放下是否永遠不再擁有?
讀:腓1:18-26
在我生命中,何時做過「原則」的最後部份?
4.
重覆

5.
重温「原則」
用自己的光景、言詞,重寫「原則」。在禱告時,用筆和紙,寫一封信給神,敘述一下「原則」的意思。文中要包括以下真理(必須是你自己的親身經歷和體會之陳述):被造的目的;被造物的使用;「中立」態度;選擇的原則。
6.
4:11-13

7.
14:15-28


反省筆記:
        反省不單是思想、意見,也包括你心中的反應,諸如:懼怕、抗拒、悶、消沉無力、被感動、有平安、擾亂、分心⋯⋯等等。
        問問自己——
1.     整段與神傾談的時間中,我內心經歷了些甚麼?
2.     甚麼最刺激我呢?是經文中那一部份?或是靈修過程中的某一部份?
3.     我對我內心的回應、反應,有甚麼感受?
4.     神光照了我些甚麼呢?
5.    在和祂共處的過程中,我得著了些甚麼呢?有甚麼重點是我要再用時間去進深的呢?
6.    有甚麼領受可供應用呢?及我願意應用那些亮光在我日常生活中的甚麼地方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