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5月22日 星期一

一而再,再而三!

靈修資料第三週

主題:神渴望去寛恕我。

祈求恩典:深深意識到神渴望去寛恕我。

靈修經文:
1.
103:1-22
「天離地何等的高,祂的慈愛向敬畏祂的人也是何等的大!」
2.
55:1-13
「你們一切乾的都當就近水來⋯⋯我的意念非同你們的意念⋯⋯」神廣施憐憫,樂於寛恕
3.
5:12-14
主耶穌渴望醫治患大痲瘋的人如父神渴望醫治和寛恕我⋯⋯「我肯,你潔淨了吧!」
4.
15:11-32
浪子和浪子的爸爸。
5.
林後5:17-21
全是神的工作⋯⋯為了我們的緣故,祂以無罪的那一位,為我們成為罪了。
6.
重覆
上面經文的任何部份,特別是那些讓您在其中感受到安慰舒泰或/及不安窘惑的部份。

       我們的人生都活在美善與邪惡的掙扎中。罪在沒有愛的處境下是非常神秘的,神仍舊在日常生活中向我們展現祂的同在,但因為我們眼瞎,而不易察覺祂。我們何等眼瞎去發現祂的臨在,在沒有祂的幫助下我們仍試圖單憑己力去與罪戰鬥。甚至在我們容讓自己接受神那赦罪的愛之前通常都是在不停嘗試著「自我修復」。每一次的嘗試終歸失敗,因為
⋯⋯因為離了我,你們就不能做甚麼。」(《新漢語譯本》約15:5
不是我們愛神,而是神愛我們⋯⋯這就是愛了。」(《新漢語譯本》約壹4:10

反省筆記:
        反省不單是思想、意見,也包括你心中的反應,諸如:懼怕、抗拒、悶、消沉無力、被感動、有平安、擾亂、分心⋯⋯等等。
        問問自己——
      1.     整段與神傾談的時間中,我內心經歷了些甚麼?
      2.     甚麼最刺激我呢?是經文中那一部份?或是靈修過程中的某一部份?
      3.     我對我內心的回應、反應,有甚麼感受?
      4.     神光照了我些甚麼呢?
      5.    在和祂共處的過程中,我得著了些甚麼呢?有甚麼重點是我要再用時間去進深的呢?
      6.    有甚麼領受可供應用呢?及我願意應用那些亮光在我日常生活中的甚麼地方呢?